公案本义为官府中判决是非的案例。
禅宗将历代高僧的言行记录下来,作为坐禅者的指示,久而久之也成为一种思考的对象,或修行坐禅者的座右铭。
此种言行录一如政府的正式布告,尊严不可侵犯,又可启发思想,供人研究,并且作为后代依凭的法式,故称公案。
此一风气倡始于唐代,至宋代大为兴盛。
公案有五种重要的涵义:作悟禅的工具;作考验的方法;作权威的法范;作印证的符信;作究竟的指点。
隆莲法师:平时用心念佛,
陈海量居士:建设佛化家庭
隆莲法师:显密双修的能海
隐士高人说的修命
隐秘自己之功德 隐秘他人
隔世之果和隔世之因往往使
焰口召请文(宋·苏轼)
无相颂(唐·六祖惠能)
辞北堂书(唐·洞山良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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