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一法师讲解:什么是我执、什么是法执? 摘自《
圣一法师 金刚经讲记》 金刚譬喻般若,能破众生的执着,众生的执着,从无始劫以来,到现在都未能破,所以生死
轮回无有了期,若破了我执,谁也不受生死,我执不易破,惟金刚般若能破。 【什么是我执?】 我们死了以后,到地府受审的那个,就是‘我’,不是我们的身体去,是‘我’去,‘我’,执则有,不执则无,所以,是‘我相’到地府受审,判罪后,到地狱处受苦的,也是‘我’,不是我们的身体去受,身体已死了,埋葬了,没有受与不受,只有‘我’去受。地狱罪毕后,投胎时,也是‘我’去投胎,无我,不会入胎,有我,才入胎;或入人胎,入胎后,出生为人,长大后造罪,谁造罪?不是身体造罪,是‘我’造罪。 一切罪都是由我而造,例如行路时,不知不觉,踏死了一只蚁子,不知道——无我——无罪,若见到一只蚁子,故意踏死它,有我,有杀蚁罪,所以一切罪都是从我而生。 不但一切罪从我而生,一切贪嗔痴烦恼,亦是由我而起,所谓我贪、我嗔、我痴、我嫉忌、我谄曲、我憍慢,无我,一切烦恼无所从起。 烦恼因我而生、业因我而作、轮回因我而受,都是因为‘我’,称为我执。‘我执’非常厉害,亦不易断,惟有金刚般若,可以断我执,若不断除我执,生死无有了期。 昔日摩登伽女,因执着五百世的姻缘,是故五百世皆为女人,后来在楞严会上,得
楞严咒的力量,把我执消除,证阿那含果。 因五阴而起我,破了五阴的我,则无我起烦恼、无我造罪、无我受生
死,是谓了生死。声闻缘觉,只不过以般若力破了我执,无我,不再起烦恼,无我,不作业,无我,不受生死,出三界火宅,免受轮回。 【什么是法执?】 声闻缘觉虽然认为五阴无我,但仍认为有五阴之法、有生死之法、有涅槃之法,称为法执,既执有法,便盖覆佛性,是故二乘人虽然生死已了,但仍未见佛性,既未见佛性,不懂得从性起修,又焉能上求佛道,下化众生呢? 凡夫不但我执未空,法执亦未空,有我执,所以受生死轮回,有法执,所以不见佛性;菩萨以金刚般若智破我执,出生死苦海,不受轮回,再破法执,见佛性,从性起修六
度万行,功德圆满即成佛。 阅读完整的《
圣一法师 金刚经讲记》‘着境生灭起,如水有波浪。’法执一天未除,布施不是般若,般若不是禅定,禅定不是忍辱,忍辱不是持戒,法法不同,而且法法互不相容,例如水不容火,火不容水,地不容风,风不容地,法执空时,布施就是般若,般若就是忍辱,忍辱就是持戒,水性就是火性,万法一如,万法打成一片,如水无波浪,是名波罗蜜;是故波罗蜜,就是实相般若。——圣一法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