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一:
宇宙一切现象,都是此生彼生、此灭彼灭的相待的互存关系,其间没有恒常的存在。所以任何现象,它的性质是无常的,表现为刹那刹那生灭的。这就是十一义中‘性无常义’和‘刹那灭义’。佛经中说:‘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’,就是这个意思。‘诸行’,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。‘行’是迁流变动的意思,一切现象都是迁流变动的,所以叫做‘行’。这个字的本身就包含了无常的意义。‘生灭’二字,实际上包括著「生、异、灭’三字或‘生、住、异、灭’四字。这里每个字表示著一种相状:一个现象的生起叫做‘生’;当它存在著作用的时候叫做‘住’;虽有作用而同时在变异叫做‘异’;现象的消灭叫做‘灭’。刹那是极短的时间,佛经中说弹一下指头的时间有六十刹那。刹那生灭,就是一刹那中具足生、住、异、灭。有人问,一个人的寿命一般有几十年,怎么是刹那生灭呢?佛教把人的一生从生到死叫做一期,一期是由刹那刹那相续而有的。对一个人的整体来说,他有一期的生住异灭,即生、老、病、死;但从他的组成各部分来说,则是刹那刹那的生住异灭。佛经说人的身体每十二年全部换过一次。一个物体的生住异灭,一个世界的成住坏空,实际都是刹那生灭相续的存在。照佛教的教义,一切现象没有不是刹那生灭的。佛教把主张‘有常恒不变的事物’的见解叫做‘常见’,认为是错误的。 (赵朴初老居士《佛教常识答问》)
释义二:
世间一切之法,生灭迁流,刹那不住,谓之无常。无常有二: 一、刹那无常 谓刹那刹那,生、住、异、灭之变化也。 二、相续无常 谓一期相续之上,生、住、异、灭之四相也。 (《佛学次第统编》杨卓 编)
问:请允许我插一句,佛教本身是不是也受‘无常’法则的支配?
答:是的。根据佛说,佛法分三个时期:一是正法时期,即佛教兴起时期;二是像法时期,即演变时期,这时期开始有佛像,所以称像法;三是末法时期,即衰坏时期,佛并且曾经说过将来法灭时的情况。‘诸行无常’,佛教也不例外。(赵朴初老居士《佛教常识答问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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