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对欲望不同的看法及态度
对欲望究竟应当持有什么态度呢?宗教家和哲人在对待欲望的态度上,有禁欲和纵欲之分。
佛陀在世时,印度有九十六种外道。当时,禁欲为各宗教共同崇尚,他们认为肉体是罪恶的根源,只有以折磨自己的肉体来灭除欲望,死后才能享受天堂的快乐。佛祖未得道时,也曾以为苦修是正途。他来到王舍城郊外的苦行林,亲眼目睹各种奇特的苦修方法:有的忍饥挨饿;有的整天泡在水里;有的整天单足站立;有的裸露身体,在烈日下爆晒自己。佛陀亦身体力行地参与了苦修实践,“或日食一麻,或日食一粟,身形消瘦,有如枯木。”甚至在尼连禅河沐浴时,因虚弱无法上岸,他苦行六年之久,最终意识到苦行不是正道。因为极端的禁欲除了给他带来羸弱的身体,并没有使他通达宇宙人生的真相。
基督教同样认为贪欲导致了人类的堕落,亚当和夏娃本来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乐园中,却受魔鬼的诱惑而偷吃禁果,结果被逐出乐园来到人间,欲望的过患在这个传说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。所以,在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中,欲望和虔敬、清净的教徒生活是相互冲突的,人类只有克制自己的贪欲,严格自律,才能获得心灵的纯净。
安底斯泰纳和第欧根尼是古希腊犬儒派哲学的代表人物,他们也竭力推崇禁欲的生活,认为欲望是导致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。因此,提出“美德是知足、无欲是神圣”的主张,并亲自参与实践,从无欲的生活中享有轻松和自在。他们所有的财产,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几样东西:一根棍子、一件外衣、一条讨饭口袋、一个喝水的钵。一次,第欧根尼在河边见到孩子用手捧水喝,很受启发,觉得钵也是多余的累赘,索性连钵都扔了。
早期的儒家思想,也有一定的禁欲色彩,发展至宋明理学达到极致,提出“灭人欲,存天理”的哲学主张,认为灭一分人欲,才能存一分天理,道德必须在灭除人性的基础上才能显现。他们甚至主张“饿死事小,失贞事大”,对欲望的否定完全走向了极端。
西方哲学经历了中世纪对欲望的否定,到了启蒙主义运动之后,开始肯定欲望的合理性。认为饮食、睡眠及性爱都是人类的本能,这些希求是合理的、道德的,人类完全有理由享受与生俱来的需求。
对欲望的肯定和鼓励,使得近代的科技和经济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,但由此而来的社会问题也是人类不曾面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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