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藏经全文网

刑称罪,则治;不称罪,则乱。

发布时间:2023-01-18 11:03:48作者:地藏经全文网
刑称罪,则治;不称罪,则乱。 古诗原文[挑错/完善]

刑称罪,则治;不称罪,则乱。

摘自先秦荀子的《荀子·正论》

解释:犯的罪和所受的刑罚相称,社会就太平;量刑与所犯的罪过不相称,社会就会出现混乱。

相关文章

猜你喜欢

  • 地藏经全文

  • 地藏经注音

  • 地藏经讲解

版权所有:地藏经全文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