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如今食品安全的概念深入人心,大家购买食品时对营养标签、保质期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。不过,让很多人头痛的是,家中总有些食物面临超过保质期的尴尬:扔了可惜;不扔,又怕吃出问题。那么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到底能不能吃呢?看看专家怎么说。
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食品科科长、主任医师孙亮
1、究竟什么是食物的保质期?
食品保质期有两个别名,分别叫食品最佳食用期和食品最短适用日期,基本上已明确地表明了它的含义。
它的专业解释是: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(例如0℃~4℃)下,保持品质的期限。在此期限内,产品完全适合于销售,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。超过此期限,在一定时间内,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。通俗解释是,例如牛奶,在冷藏条件下,在保持期限内(例如3天),牛奶的所有品质(香味、口感、营养、色质等)都会得以保持。过了保质期的一定期限内(例如半天内),品质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,但仍然可以食用,不会吃坏肚子。
2、保质期是怎样确定的?
食品的保质期是由《药典》的规定和实验室数据双重确定的。在制定一种食品的保质期前,需要对食品进行微生物试验、理化试验及感官检查等客观的质量变化分析。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,常要检查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。由于食品不洁引起的肠胃疾病或食物中毒等,罪魁祸首通常都是相关微生物超标。理化试验一般检查浑浊度、黏稠度、酸碱度以及维生素成分有无变化等。
感官检查是专业检查人员通过感官对食品的色、味、形等进行质量评估,以判断食品是否变质。一般情况下,根据食品开始变得不好吃的天数,乘上0.7-0.8的系数,就是该食品的保质期。
3、保存期和保质期是一个意思吗?
“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和保存期仅一字之差,但不能混淆。”食药监局有关食品专家介绍,很多市民不明白这两个概念有何不同,认为“过了保存期的食品还可以吃”的认识是错误的。
专家表示,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,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,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,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,如果色、香、味没有改变,仍然可以食用。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,是指在标注条件下,食品可食用的最终日期。超过了这个期限,质量会发生变化,不再适合食用,更不能用以出售。
4、为什么有的食品厂家在包装袋上标注保质期,有的却标着保存期?国家对此是如何规定的?
据介绍,两者是《食品卫生法》在试行期间和正式实施两个不同阶段卫生执法的法律依据。虽然正式实施后,应执行食品保质期的规定,但国家关于食品标签的标准,规定保质期为最佳食用期,保存期为推荐的最终食用期。众多历史原因造成了目前食品生产企业有的采用保质期,有的采用保存期的状况。
5、购买食品时须谨慎辨别!
专家也提醒消费者,选购食品时最好注意销售环境是否符合标签上规定的条件,比如冷藏贮存、避光保存、阴凉干燥处保存等。如果不符合规定,即使食品没有超出保存期,也可能已经变质。
6、保质期越长,添加防腐剂就越多?
是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,某些食品的保质期长短和防腐剂多少没有必然关系,并不一定是保质期越长,添加防腐剂就越多。
食品的保质期长短是由食品自身特质、食品的包装类型和食品的生产工艺来决定的,很多食品都可以实现无防腐剂保鲜。蜂蜜、泡菜、醋、白酒等高糖、高盐或高酸食品,食材本身就对生物菌群具有抑制作用,从而大大延长了自身的保存时间;常温奶、罐头、罐装饮料等食品,通过真空、密封、杀菌、无菌包装等现代食品科学技术,同样可以实现无防腐剂长期存放;蜜饯、速冻食品等,由于本身水分很少,或运储过程中温度很低,也能实现不添加防腐剂,而保质期较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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