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嘉靖初年,仪真县的金某在镇上开了个典当铺。有一次,当地出现盗贼抢掠,几乎镇上所有富户人家的钱财都被劫掠一空,唯独金某的当铺平安无事。县令因此怀疑金某可能与盗贼互相勾结,所以他家才能免予抢掠。
盗贼后来被官府抓获了,县令问他们为什么不去抢金家的东西,盗贼说:“我们几次都想去抢劫他家的东西,可每次都看见他家屋上面有无数的金甲神守护,所以始终不敢侵犯金家。”
县令听后不相信,又把金某的邻居叫来询问,邻居们纷纷说:“金某是积德的善人,其他的典当铺总是出轻入重,只有金家的当铺出入公平,估价高,期限长。
如果知道有老弱贫困的亲邻,他还免掉利息;到了冬天时,他就免掉冬衣的利息;到了夏天就免掉夏衣的利息,年年都是这样。要知道天佑善人,所以吉神庇护他啊!”县令听后这才相信了,他对金某的善行美德大加赞赏。朝廷专管巡视的官员听说后,也旌表金家。
版权所有:地藏经全文网